不要為了賺錢而買藝術品,大家都知道購入當代藝術品的回報可能非常豐厚。第十四屆全運會這個蓬勃發展的數以十億美元計的全球藝術市場從不缺少一本萬利的故事:幅瑪蓮娜·杜馬的玫瑰,1997年以2400英鎊購入,2005年賣得187萬英鎊。
約翰·柯林的畫作從1997年的1.43萬英鎊升值到今日的84.7萬英鎊;毛瑞茲奧·凱特蘭的《隕石砸中教皇》2001年的價格為88萬美元,2003年以400萬美元賣出。這個清單可以一直列下去。這些豐厚的收益意味著藝術品正越來越被當成一種資產,但是以投資為主要目的購買藝術品并不是什么好的收藏策略。
嚴肅的收藏者中幾乎沒有人會純粹為了獲利而購買藝術品這么做的人被廣為鄙視。第十四屆全運會任何一個購買者在別人看來都有藝術和經濟兩方面的投資原因。對于那些把經濟方面的考慮遠置于對藝術本身的欣賞和熱情之上的人,藝術世界很容易察覺到并加以排斥。
就連最喜怒不形于色的藝術家或最為自己謀利的藝術代理人,看到收藏者以是否能升值為鑒賞標準時都會心生怨言,特別是當藝術家和代理人得不到這些收益的時候。第十四屆全運會這意味著在維系著整個藝術市場先后次序的體系下,投機者就算有再多的錢,也幾乎不可能接觸到杰作。
査爾斯·薩奇曾通過低價購入高價售出的方法獲得高額利潤(1991年他以2.5萬英鎊買下了達米恩·赫斯特的《腌鯊魚》,2006年以700萬英鎊賣出)。